發布時間:2012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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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駕駛員來說,都知道開車要系安全帶。但是,不少駕駛員在開車的時候,尤其在城區駕駛時,并沒有養成系安全帶的習慣。當駕駛員系安全帶問題還在有待改良的情況下,副駕駛位乘客是否系安全帶也需要引起關注。而對于車主來說,如果是有償服務,沒有盡到提醒義務,則有可能在發生交通事故時,承擔副駕駛位乘客傷亡的相對較重的責任。
未盡提醒義務或擔責
事實上,因為副駕駛位不系安全帶,導致在事故中乘客的傷亡情況時有發生。對此,保險公司有著自己的評定標準。省城一保險公司陳經理稱,如果事故車購買了車內人員的保險,那么事故發生后車內人員的治療費用在保險額度以內的將賠償,如果高出保險額度則將按保險額度賠償;如果事故車沒購買車內人員保險,那么若副駕駛等人員受傷,保險公司不負責任。
不過,從司法角度考慮,不提醒副駕駛位乘客系安全帶,可能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將承擔相應責任。一名律師表示,乘客搭乘機動車輛分為有償和無償兩種。有償的同乘者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損害,其損害賠償問題,可按照乘車人與承運人之間的客運合同關系處理,如果車主沒有盡到相關的提醒義務,那么車主在賠償中可能要承擔相對較重的責任。
副駕駛位危險
在中國,車輛都是左開右行,副駕駛在右邊。如果車輛相撞,大多數駕駛員都會習慣性地將方向盤向右打來躲避,直接結果就是把副駕駛座位向右撞,副駕駛座位的人往往是這樣被無意地暴露在危險的境地中而受傷;如果是正面相撞,車子前排的人都很危險;